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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教师下企业锻炼须知

编辑 :网络信息中心来源 :发布时间 :2017年06月25日

  1.教师下企业前要制定可操作的计划。指导师傅要落实,岗位要明确,任务要具体,成果有预期。在企业实践中,要掌握与专业(学科))相关的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工艺,结合自身专业探讨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建设,了解市场需求、企业文化建设、企业用工标准等方面内容,思考学习产、教、研融合的措施办法,实践后能运用到实际教学中。

  2.教师下企业期间,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,树立良好教师形象。要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,按约定时间上下班,按规定考勤、考核;因事因病需要请假或休假的,要按企业和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,并报教务科审批。

  3.教师下企业期间,要按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和目标。每周通过邮件等方式向教研组递交阶段性成果或收获。要认真填写《企业实践记录》,做好相关资料、信息的收集和整理。

  4.企业实践结束后,要做好下列工作。

  (1)向教务科递交《企业实践记录》、《企业实践总结》或《调研报告》或课程开发资料等,实践总结或调研报告。

  (2)在教研组或教务科活动时,交流下企业实践的成果。

  (3)负责或参与相关成果在课程开发中开发、利用。

  5.教师企业实践鉴定等次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鉴定为“合格”及以上等次,按每月(22个工作日)满工作量计算绩效工资,且按每月60课时核定继续教育培训课时,鉴定为“不合格”,不予认定培训课时和工作量,并且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处理。

  6. 出现下列现象之一,不得鉴定为“优秀”。

  (1)实践过程中,工作不努力,受到企业领导批评或学校接到投诉。

  (2)不严格遵守考勤制度,多次无故迟到、早退。

  (3)实践效果不佳,材料不全,成果单薄。

  (4)其它不当现象。

  7. 出现下列现象之一,鉴定为“不合格”,也不予认定培训课时和工作量,并且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处理。

  (1)实践过程中,有严重违反厂纪厂规、师德规范现象,严重损坏教师形象、学校形象。

  (2)经常无故迟到、早退,甚至出现旷工。

  (3)实践效果很差,递交材料有严重弄虚作假。

  (4)其它严重不当现象。